法拍,期待又怕受傷害....!? 其實法拍並不難,只要你懂一些眉角.....其實好像沒有這麼難喔
理想中的法拍屋5W1H 告訴你
HOW:如何搜尋物件
WHAT: 甚麼樣的類型物件(住家 商辦 大廈 土地)
WHERE:建物、土地坐落區域
WHY:評估物件入手原因
WHO:競標過程中,可能出現的競爭者
WHEN:何時投標
1. 依個人經濟能力選購,不要輕率地訂購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房子,請法拍屋需要墊付2~3成押標金轉自備款,且貸款條件相較於一般房屋低。
2. 購屋目的明確性,自住、投資或辦公。
4. 實地查看房屋座落週遭環境,屋內格局,建材及設備,有無車位,車位使用人,產權是否清楚。
5. 現場查看有無租賃或被占用情形。
購買法拍屋程序:
1. 取得法拍屋資訊:
除各法院公告欄會於拍賣前十四天刊出公告外,另可由報紙 銀行網站、代書事務所及代標公司等管道取得相關法拍資 訊。
2. 籌措資金並評估還款能力:
標購法拍屋,依規定投標人須繳納20-30%的保證金,超 過壹萬元者得以當地台銀支票繳納,未得標者法院退還投 標人,因此在投標法拍屋前就必須先行籌措投標保證金。又 得標後須於七日內繳清拍賣價金之尾款,以取得「不動產權 利移轉證明書」,再辦理過戶,因此得標後之亦須籌措不動 產轉移之尾款。( 此部分可以透過本行「法拍屋貸款」協助 您籌措購買法拍屋之資金 )
3. 選定拍賣物件:
依個人需求及負擔能力選定適合標的。
4. 勘察現場:
親赴現場勘察,以瞭解投標標的物之狀況。
(1) 標的物之標示與形狀。
(2) 臨路狀況與面寬是否有違建或地上物 。
(3) 是否有第三者占用,而影響點交。
(4) 週邊環境是否符合需求,同時調查同類型房子價格 (估價), 以判定是否值得購買。
5. 投標:
法拍屋的拍價訂定大約低於巿價二、三成,依規定投標人 須繳納底標價20~30%的保證金.保證金在新台幣壹萬元 以內者,得以千元大鈔放進封存袋內,超過壹萬元者,得 以銀行簽發之支票或匯票,放進封存袋內,將袋口密封, 並在封口處簽名或蓋章,未得標者,法院開標 後如未 得標,可於投標當日領回保證金。
6. 開標︰
投標當日由競標者中出價最高者得標。
7. 流標︰
競標者投標價均低於底標,或無人投標謂之。
8. 得標︰
應在七天之內到法院民事執行處繳清拍賣金尾款(部分可利 用銀行代墊減少資金壓力),並取得 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 明書」。
9. 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:
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」後並繳清契稅,持稅單、 收據、權利移轉證明書、身份證明及印章到地政事務所辦 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10 向銀行申請貸款:辦妥過戶取得不動產所有權,可向各 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貸款(代墊轉一般房貸)。
投標前注意事項:
1. 租賃權問題:
查明拍賣標的物是否有租賃權存在,法院有無排除。
2. 抵押權問題︰
一般拍定後抵押權均可塗銷但經協議且同意者例外。
3. 點交問題:
標的物如有人承租或被佔用情形,法院通常都不辦理點 交,標購人須與佔用者協調,在過程中教麻煩且可能要花費 一筆錢才能解決或另行起訴。
4. 標購資格:
考量標的物是否有承購資格之限制(如國宅或工業用地或農 地等),瞭解本身是否符合資格才去投標。
5. 優先購買權:
查明該標的物是否有其他人有優先購買權,如地上權人、 共有人、承租人等。
法拍屋投標流程:
1. 至法院服務處索取投標單信封(信封內有投標單及保證金 信封)。
2. 開立當地台銀支票作為投標保證金(保證金金額依法院規 定)。
3. 填寫投標單。
4. 於投標日攜帶身分證及印章,在時間內至法院投標室將投 標單投入,開標後,沒得標者,當場領回保證金,得標者 則留下辦理手續。
法拍屋得標後流程:
1. 得標後7日內要付清尾款。
3. 如果得標物是不點交,則已經不關法院的事,如果是有點 交的話,則要寫點交狀,法院才會執行第一次的點交驅逐 原住戶。
4. 如果原住戶沒有依約搬離,則再請第二次點交時可請搬家 公司會同法院書記官與管區,將原住戶驅逐。
依約搬離,則再請第二次點交時可請搬家公司會同法院書 記官與管區,將原住戶驅逐。
法拍屋過戶相關費用:
相關稅費
標購法拍屋 ,我需要負擔的相關稅費有哪些?
依稅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及一般交易習慣買賣雙方所衍生之稅捐,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,建物契稅由買方負擔。地價稅、房屋稅依公平、習慣原則,於房地實際交屋日前稅費由賣方負責 繳納,交屋日後衍生稅費由買方繳納,其他費用如水、電費、瓦斯費、管理費等一比照辦理。其他協議應繳之費用亦應於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中詳載,以防日後爭議。以下茲就 買方應負擔之稅費表列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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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監證費: 按契約書所載價值課徵百分之一,辦理地點在 鄉鎮6市區公所。
2. 公證費: 按契約書所載價值課徵千分之一,辦理地點在 地方法院公證處。(註:監證費與公證費擇一辦理)
3. 印花稅: 按照買賣合約貼足千分之一的印花。
4. 契 稅: 不動產因買賣而取得所有權者,需繳納的契稅為 契價的6%。
5. 代書費: 一般而言,買賣約10,000~ 12,000元,設定抵押 約3,000元,塗銷約1,500~2,000元,抵押權權利內容變更 約3,000元。
6. 教育捐: 不動產坐落於台灣省需加徵契稅之30%的教育 捐。
7. 地政規費: 過戶-不動產買賣價格(公契)之千分之一;設 定抵押權-設定金額之千分之一。
8. 書狀費: 視房屋、土地的筆數計算,每張八十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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