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我們開始吧:
首先
司法院法拍屋查詢
司法院網站提供各法院拍賣的土地及房屋查詢及公告,可自行上司法院法拍屋公告作查詢。
法拍屋經不動產鑑價公司完成估價報告,法官再詢問債權人、債務人表示竟見後,依其心證定出
第一次拍賣底價,如無人應買,就8折減價。
第二次拍賣,無人應買,再8折減價。
第三次拍賣,無人應買,就原價公告應買三個月。
公告應買,應買期三個月中,債權人可隨時提出8折減價特別拍賣。
特別拍賣,再無人應買,債權人只得承受,撤回案件或另行估價拍賣。
另行估價拍賣後,又從第一次開始循還,法令表面上只能拍賣四次,其實幾乎無次數之限制。
依據去標售的現場經驗,通常一拍等同於市價,內行投資客是不會輕易出手,因為根本無相對利潤空間
司法院法拍屋查詢說明
- 一般程序: 第一、二、三次拍賣及特別拍賣,可稱為「 定時間,比價錢 」,也就是司法院法拍屋查詢系統的「 一般程序 」,以標單看誰的出價最高才算得標。
- 應買公告: 而公告應買則稱「 定價錢,比時間 」,以第三次的底價,看誰的公告應買狀先進法院就算得標,也稱為「 應買公告 」。 法院收到公告應買狀,程序上還要詢問債人及債務人意見,但實際上只要第一位送狀,買到都沒有問題。
- 拍定價格:拍定價格查詢,意指拍賣有成交的查詢,原則上可查三個月內拍定案件,但不含流標或停拍案件。